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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李鲲鹏  责任编辑:  终审: 点击:[] 日期:2011年06月23日

各学院,部、处校直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汛期安全,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11]162号和省高校工委、教育厅及学校领导的要求,现就我校2011年防汛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各单位、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充分认识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要以对师生人身和学校的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安排好防汛工作。把防汛工作抓好、抓实,高质量地做好防汛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二、认真做好防汛前的安全检查。

汛情是造成各种自然灾害的原因之一,因此提前做好相关安全隐患的排查,排除各种可能因汛情引起安全事故,是学校做好防汛工作的前提。因此,后勤管理处和物业、生活两大中心、实验设备处、公安处、工会、学生处、基建处等部门要结合自己工作特点和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开展一次排查防汛隐患的工作,主要是:排雨(污)水系统和屋顶檐沟是否畅通以及四方校区暗沟的清於;山体是否可能因汛情引起滑坡、滚石;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图书馆等防水,礼堂、学生集中活动场所、俱乐部等人员集中的部位以及各单位、部门所属的各个场所和各种临时房(中心)等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不能尽快解决的要做好临时性的应对措施,以防止发生意外。

三、认真落实防汛工作措施。

1、值班:除后勤处作为防汛办公室值班外,后勤处两大中心、公安处、实验设备处、相关学院等要根据天气预报情况,一旦预报有大雨至暴风雨须安排值班,必要时要到所属现场巡视检查。公安处要加强院内巡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与防汛办联系,必要时配合防汛应急小队及时处理。应急小队要在风雨过程中加强巡视,及时检查排水以及学校积水情况,并要妥善采取措施。个别部位提前做好防(摆放沙袋等)水工作。

2、相关部门要针对防汛工作,制定必要的应对方案或应急措施。各单位、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防汛工作,并把名单和联系电话报校防汛办。

3、准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要根据防汛工作的需要,提出购买防汛物资计划(如雨具、工具、沙袋、必要的照明工具等)报计财处。

4、后勤物业中心要组织防汛工作队伍,一般情况下5—9人,同时要明确16人的后勤中青年职工(名单要落实)作为义务防汛队伍,以备应急。

5、加强情况报告和工作联系:学校防汛办(两校区后勤科)要加强与上级防汛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汛情,一旦预报有暴风雨,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落实值班、防汛队伍和相关协调工作。

四、落实防汛工作责任。

参与防汛工作有关的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防汛工作,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并落实对各自工作范围、工作场所的防汛工作责任,否则,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防汛办电话:崂山后勤科:88958957

四方后勤科:84022645

学校防汛办公室

20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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