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学院、部、处,校直各单位:
青科大纪字[2008]3号《关于转发(青纪【2008】102号)文件精神的通知》的通知已上传到纪检监察室网站(http://jj.qust.edu.cn/News_View.asp?NewsID=405),请各党总支,各学院、部、处,校直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纪检监察室
200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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