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为了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决定在全国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到来之际,联合举办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为了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深入开展,学校决定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9日——9月30日)
各学院、部要通过组织主题班会、学生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网络、版报、宣传橱窗等媒体和阵地面向全体学生深入开展向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动员活动,发挥政治辅导员的教育引导作用,引导和激励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学生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提高思想认识,自觉要求自己,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时代发展要求的有用之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功立业。
二、学习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这次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将评选出“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各学院、部要采用报告会、座谈会、征文、演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学生学习这些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学习、宣传道德先进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
在学习活动中,要充分认识学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的重大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精心组织。要创新学习活动形式,形成浓厚氛围,注重实际效果。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引导作用,让广大学生从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要组织广大学生对照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开展大讨论,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进一步深化对道德规范的认识;看看自己是不是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想想自己哪方面亟待改进提高,真正触及思想,确定改进方向,进一步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争做道德模范。
三、活动促进阶段(10月16日——12月16日)
学习先进,重在行动。要把开展向道德模范学习实践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
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在全校学生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模范,见行动”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要以道德模范为榜样,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从小事做起,从自己身边的事做起,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发奋学习,勇于实践,积极进取,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在此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评选“青岛科技大学十大学生道德模范”。
四、评比表彰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学习教育、评选活动取得成效。要及时总结向道德模范学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教育实践的基础上,学校将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青岛科技大学十大学生道德模范”进行表彰。
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学习道德模范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要通过学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真正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学生工作部(处)
团 委
二○○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