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校直各单位:
科技成果统计是科技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掌握科技成果状况的重要依据之一。为做好2006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抓紧组织成果完成人员认真填报《山东省科技成果登记表》或科技部、国家统计局印制的《科技成果登记表》(两种表格内容一致),并将登记表中的有关数据录入《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
2006年度科技成果统计时间段为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拟申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原则上都要求进行成果登记。
二、本年度的科技成果统计方式不变,按要求,仍统一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3.0)”中的统计功能并生成年度统计表。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3.0)”请登录国家科技成果网站www.nast.org.cn到下载区寻找。请各成果完成人员严格按照填报说明认真审核,填报中不缺项、不漏项,确保统计数字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连续性。同时对年度内完成的有重大技术创新、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产业化环境及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作为重大科技成果推荐并上报。每个推荐项目需填写“2006年度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 ”。
三、由软件“导出”生成的统计数据文件和由软件“打印“功能输出的《科技成果登记表》,请务必于2006年12月15日前以书面材料2份和电子文档方式上报科技处。
附件:《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类成果)》(国统制[2006]52号,表号CG-02)
《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国统制[2006]52号,表号CG-03)
《全国科技成果统计表》(国统制[2006]52号,表号CG-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