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校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科技支撑体系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79号)的精神,提升我省节约型社会科技水平,为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一五”末万元GDP能耗降低22%,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经研究,决定建立“山东省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工程专家信息库”。专家库中专家将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作为同行专家参加有关课题申请的评议和评审;对节约型社会建设的科技需求提供战略咨询;并对有关计划项目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专家库专家的基本条件是:
1、山东省境内,从事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节矿和循环生产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工作。
2、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3、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近5年主要从事科研工作。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岁(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身体健康。
请各单位组织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作为山东省节约型社会建设工程专家信息库的候选人选填报表格,并请于2006年10月24日报送科技处。为保证推荐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本次推荐科技厅不接受以个人身份递交的材料。
联系人:戴尊红
联系电话:22644
附件:
1、山东省节约型社会建设工程专家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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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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