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专业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6]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品牌与特色专业评选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宗旨,以大力加强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为重点,强化品牌意识、特色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通过品牌与特色专业建设提升学校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目标
按照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改革领先、师资优化、设备先进、教学优秀的要求评选和建设品牌与特色专业,使其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成为在国内或省内有较大影响和竞争力的专业。从而通过建设,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学校本、专科人才培养的质量。
三、评选
(一)评选原则
1.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品牌与特色专业评选要有利于学校学科专业结构的优化,有利于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2.坚持标准,公平竞争,择优评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品牌与特色专业应至少有5届本科毕业生。
2.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和清晰的改革思路。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3.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有良好的科研或专业技术背景。
4.按照高素质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强化教学管理,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积极组织多媒体教学和双语教学,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5.专业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有比较密切的联系。
(三)评选程序
1.学院申报
(1)专业自评。学院对照《青岛科技大学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择优上报。
(2)申报材料:
①品牌与特色专业申报书;
②专业自评报告(附打分表);
③相关背景材料(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方案、专业教学计划、专业成果支撑材料等);
④专业申报电子汇报。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双面印制,并附电子版(支撑材料除需提供复印件外,还应递交图片形式的电子材料),报至教务处。
(3)申报截止时间:2006年5月12日。
2.专家评选。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组通过审阅材料、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各申报专业进行评选。
(四)评选数量
品牌与特色专业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个左右。
四、建设与管理
1.品牌与特色专业建设实行专业负责人负责制。专业负责人负责主持拟订专业建设目标、制订专业建设规划,落实专业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计划。对照品牌与特色专业建设的目标、要求,加强师资、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确保专业建设的预期目标。
2.品牌与特色专业获评后学校将授予其“青岛科技大学品牌与特色专业”荣誉称号,按教学研究成果一等奖给予专业组奖励。
3.学校每年从品牌与特色专业中择优推荐参加山东省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评选。
4.品牌与特色专业有效期为5年,在此期间,学校将加强对专业建设的组织管理,加大对专业经费和实验室建设等硬件方面的支持力度,并将在招生计划、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
5.品牌与特色专业建设的基础在学院。学院要加强对品牌与特色专业建设的领导,加强监督,每年至少集中组织检查一次。
6.对品牌与特色专业学校将不定期组织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将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其建设资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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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科技大学品牌与特色专业申报书
2.青岛科技大学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3.专业自评报告撰写要求
青岛科技大学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