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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十一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终审: 点击:[] 日期:2005年09月28日

各分团委:

2005年十一即将来临,为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校勤工助学指导中心根据广大同学需要,结合学校公安处、宿舍管理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决定组织143名学生在四方、东部两个校区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名额分配:

四方校区(81人) 东部校区(62人)

化工学院16人 信息学院13人

自动学院15人 外国语学院10人

高分子学院13人 经管学院14人

化学院13人 机电学院12人

材环学院11人 艺术学院10人

高职学院11人 数理系3人

体教部2人

二、具体工作要求:

1、 各分团委认真做好贫困学生的选拔确定工作,原则上优先确定家庭贫困而又没有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的同学。

2、 各分团委对本次十一校内勤工助学录用的同学公示,要求全校师生监督。

3、 各分团委于9月29日中午12:30以前将本学院确定的同学名单的电子版发送到校团委毛常明(mcm)办公邮箱。

4、 以上各院(系、部)的名额分配中包括2名分团委值班的学生,请在上报安排中注明,并于10月1号直接上岗工作既可,不用参加9月30日中午的会议。

5、 要求各分团委通知录用的同学于9月30日中午12:30到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办公室开会,东部校区的学生在东部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开会。不允许迟到、顶替,否则将取消其工作资格。

6、 勤工助学指导中心承诺将对监督发现的不符合条件同学取消工作的资格,对工作期间发现不合格者将扣发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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