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市外办”)“关于报送2017年度在青举办国际会议年度计划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制定2017年在青举办国际会议年度计划(国际会议范围见附件1),按照要求填写附件2(2017年度在青举办国际会议年度计划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10月18日前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报市外办。市外办将对计划审理汇总后报送山东省外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省外办”),省外办审核备案后作为明年受理该国际会议请示的前提条件之一。
根据青办发〔2006〕13号通知要求,各单位拟举办的国际会议在省外办报备后,应在申办、承办和举办国际会议前4个月上报请示件;需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或国务院批准的国际会议,应提前5个月上报。会议结束后,主办或承办单位应在1个月内将会议总结报送会议审批、审核和省业务主管部门。省外办将对会议举办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下年度会议计划和审核审批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总结的单位在报送2017年度计划时,要同时补报2016年国际会议总结和未按时限报送的情况说明。
联系人:何亚男
电 话:88959007
电子邮件:heyanan@qust.edu.cn
附件1 国际会议范围.doc
附件2 2017年度在青举办国际会议年度计划表.doc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