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5】2号)文件精神以及鲁教高函【2016】15号文件通知,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立项范围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学科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2016年,我省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工作以修订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为主题,鼓励各高校积极围绕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申报相关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立项类别
按照项目的选题和应用推广价值,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
重点项目主要解决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高等教育体制机制创新中的关键环节与问题,教育教学改革以及人才培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等。申报项目应具有先进的理念和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实践性和指导性,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面上项目主要解决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问题,项目研究对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作用,能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三、申报条件
1.项目选题符合立项指南(附件1)要求,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前期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合理可行,研究周期一般为2-4年,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申报项目应首先进行校级立项,由学校择优推荐。鼓励协同创新,鼓励校校、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
2.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专任教师(不含兼职教师),年龄55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4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项目主持人需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近3年(2013年至2015年)面向本校本专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每年不少于96学时(学校行政管理人员除外。课堂教学学时:1、理论课程、课程内实验和独立设课的实验都算课堂教学;2、总学时数不同于工作量计算,不乘以班级系数,按培养方案中课程计划学时来计算)。每位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1项在研省级教改项目。
3.项目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项目组其他成员人数不限。项目组成员可为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为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每位项目组成员参与在研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4.教改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学校机关管理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的项目,分别不得超过学校申报项目总数的20%,校级领导不参与教改项目申报。
5.2014年度青岛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立项资格可申报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4年校级重点项目名单见附件4)
6.2015年参与过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不允许参与本次申报。(2015年已申报项目名单见附件5)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12月6日(星期二)下午4点前将附件2、3电子版发送邮箱qustywb@126.com;附件2、3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付鹏程、张青山 电话:88959197
附件1: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
附件2: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4:2014年度青岛科技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重点项目名单.xls
附件5:2015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名单.xls
教务处
201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