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2号)以及关于公布《2017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鲁财采〔2016〕26号)等有关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设备、物资以及服务均需执行政府采购。结合财务处“关于编制2017年校内预算的通知“现对全校2017年将要采购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以及图书资料等进行统计汇总,以便合理、有序地安排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我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全面执行政府采购,财务处将不再受理“应该政府采购未执行政府采购”的报销业务。
2.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论证,本着“够用、耐用、实用”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在落实好经费的情况下,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物资(服务)政府采购招标受理单》。
3.请上次通知后,还没有及时填写报送《青岛科技大学物资(服务)政府采购招标受理单》的部门在2017年1月3日下班之前交设备科(图书馆楼2004房间), 同时发电子邮件至lzysld@126.com, 联系人: 雷老师 电话:88959027
4.政府采购工作需要经过多个环节、组织实施周期长。为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的内容和时限申报。
附件1:
关于公布《2017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pdf
附件2:
青岛科技大学物资(服务)政府采购招标受理单.docx
附件3:
2017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doc
财务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