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有需要在1月份发放校内人员劳务费等的部门和项目,请使用收入申报系统进行劳务费的申报,并于1月16日和17日这两天到各校区会计核算科室进行核算处理。2月份除发放正常工资外,不再进行其它项目的发放,如有发生请一并于开学后3月份进行核算处理。
由于本学年寒假不涉及公务卡还款时限,故寒假期间不再另行安排公务卡报销时间。
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处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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