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近期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监管工作,现将学校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2016年度办学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4月10日至16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请反馈至ieco@qust.edu.cn。
公示内容:
1.青岛科技大学与韩国汉阳大学合作举办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评报告.pdf
2.青岛科技大学中德科技学院自评报告.pdf
3.青岛科技大学与美国特洛伊大学合作举办应用化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评报告.pdf
4.青岛科技大学与韩国中央大学合作举办影视与动画专业艺术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自评报告.pdf
5.青岛科技大学与韩国国立庆尚大学合作举办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评报告.pdf
6.青岛科技大学与法国勒阿弗尔大学合作举办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pdf
7.青岛科技大学与韩国汉阳大学合作举办机械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评报告.pdf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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