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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浩  来源:学生处  责任编辑:臧传永  终审: 点击:[] 日期:2017年04月11日

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奖、助、补、贷、勤、减、免”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促进勤工助学活动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困难、提升发展能力、顺利完成学业方面的作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现启动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介绍

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我校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1.固定岗位:是指一般持续至少一个学期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

2.临时岗位:是指为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设置的,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二、征集程序

1.各单位如需设置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由设岗的单位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登记表》(附件1);临时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于用人前3天申请。

2.请各用工单位于4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固定岗位登记表发送至qustqgzx@163.com,逾期未交视为无用工需求。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单位提交的登记表进行汇总、审核,并将最终设岗情况回复各单位。

三、相关说明

1.已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本次也需重新申报,申报期间校内各勤工助学岗位仍继续工作。

2.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设定岗位数量,岗位性质应以助教、助研、助管为主,尽量减少体力型岗位数量。

3.各设岗单位要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

4.各设岗单位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考核工作。

5.勤工助学岗位配置需优先安排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应坚持双向选择、学有余力,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应超过40小时。

6.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8957968 联系人:刘浩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登记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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