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密校区分党委,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中德校区、山东化工研究院(济南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机关部门执行2017年“110项具体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及各学院(高密校区、中德校区、山东化工研究院)完成本单位党政工作要点的情况开展第四次督查(年终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2017年“110项具体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2.2017年各学院(高密校区、中德校区、山东化工研究院)完成本单位党政工作要点的情况。
二、有关要求
1.填写督查材料。请各职能部门填写“110项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各学院(高密校区、中德校区、山东化工研究院)填写“标志性成果”一览表。各单位填写的表格材料要言简意赅、突出重点,表格内容应分条描述且每项字数严格控制在50字以内。
2.提交督查材料。请各单位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dcxxk@qust.edu.cn,无需报送纸质版。
3.用好督查结果。根据学校有关工作规程,历次督查结果均已通过《督查简报》面向全校通报,机关部门完成年度具体工作任务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院(高密校区、中德校区、山东化工研究院)报送的标志性成果将面向全校展示。
附件1:110项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栏表.xlsx
附件2:各学院(高密校区、中德校区、山东化工研究院)本年度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一览表(5项以内).xlsx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