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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加强开学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来源:保卫处  责任编辑:臧传永  终审: 点击:[] 日期:2018年03月08日

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开学在即,学校师生陆续返校,教学、科研等各环节步入正轨,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全国“两会”营造良好氛围,为学校2018年安全稳定工作开好头,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督函〔2018〕2号)文件精神,将开学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要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按目标管理要求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到事,确保我校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房间,建立起无缝覆盖的校园消防安全责任网格,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源头治理,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在开学期间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消防通道的疏通情况、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学生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等,特别是对宿舍、食堂、图书馆、礼堂、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油气管线、电气(网)线路、水电设施设备、锅炉房、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区域和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要认真、细致、全面、彻底,做到谁检查、谁负责,包干到底。检查情况和发现的安全隐患详情必须登记在案,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到位,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管控措施。

三、加强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开学教职工例会、学生班会等时机,加强对消防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积极组织春季灭火演练培训。各消防安全责任人、防火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增强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消防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四、突出重点,加强应急值守和重点部位管理

健全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值守组织体系和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出现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加强重点单位(部位)的安全管理,及时解决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抓”的工作机制,充分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管理规范,充分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和特种设备等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保卫处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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