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税务局通知,自2018年12月1日起,外籍人员(含港、澳、台)报税需提交姓名、证照类型、证件号码、性别、出生日期、境内有无住所、出生地、首次入境时间、本年入境时间、预计离境时间的相关信息。若为其发放工资,还需填写任职受雇日期。
各学院、部门在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外籍人员经费发放表(附件1)
2、专家讲学与项目评审备案申请表(附件2)
3、外籍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
4、护照复印件(含以上信息的相关页面)
5、如外籍人员无银行卡,还需提供专用收据,且有部门指定代领人员签字。
如提交资料不全,将影响外籍人员收入的发放,特此通知。
附件1:外籍人员经费发放表.xlsx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各类专家讲学与项目评审备案申请表.doc
附件3:外籍人员信息统计表.xls
财务处
2018年11月29日
上一条:关于选派教师2019年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义守大学访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9年度青年教师实践锻炼项目立项和2018年度项目结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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