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有组织科研】体育学院与山东文旅青岛...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通过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办理退休手续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责任编辑:王文艳  终审: 点击:[] 日期:2018年12月05日

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学校“一次办好”的目标,简化办理流程,青岛科技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退休管理模块自2019年1月起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退休通知

人事处每月15号前发起次月退休通知(寒暑假期间提前),退休人员以教职工角色(下同)登录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查看,如未接收到通知或对通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人事处核实。

二、办理退休审批

(一)个人办理流程

1.接收到通知后,确定退休的点击“确认退休”。其中年满55周岁女性高级专家及处级以上干部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退休年龄确认表》;延缓退休的按延缓退休审批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2.个人根据系统内需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部门对照个人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工作交接、资产交接、财务清算、图书归还等),等待职能部门审批。

3.各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审批后,个人携带《独生子女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人事处办理《退休证》。不能及时完成退休审批,需于月底前到人事处说明,逾期影响养老金正常发放。

(二)职能部门审批

1.退休人员所在单位(部门)组织一次谈话,收集合理性建议及意见,安排人员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各职能部门根据审批权限和内容,于每月20-25号登录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办理审批,督促协助未完成人员于月底前完成审批手续。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于12月12日前报送相关负责人名单(详见附件示例)

1.退休通知接收人——各二级单位(部门)指定,负责通知退休人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部门)领导,依需要通知分管校领导。

2.职能部门退休审批科室及对应负责人——暂定以下职能部门: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学生处、图书馆、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协助退休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退休通知中所有人员确认通过,视为退休手续办结。

由于退休模块处于测试阶段,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人事处。

联系人:杨军涛 逄柏鹏 联系电话:88956897

人事处

2018年12月05日

上一条: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邀请函

下一条:关于召开新时代高等教育专题专家报告会的通知

关闭

0
新闻链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科大要闻
综合新闻
焦点图志

友情链接

崂山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99号   四方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53号   中德国际合作区(中德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团结路3698号 高密校区 - 山东省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济南校区 -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2015 青岛科技大学    管理员邮箱:master@qust.edu.cn

鲁ICP备05001948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