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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国资处  来源:国有资产与实验室设备  责任编辑:臧传永 王文艳  终审: 点击:[] 日期:2018年12月12日

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校固定资产存量的变动情况,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决定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目标

这次盘点清查工作目标和任务是为了进一步摸清本单位的资产状况,实行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提高资产管理工作透明度,降低资产管理成本,做到帐实相符、帐账相符,保证单位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提高资产利用率,建立有效的资产管理机制,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本次资产盘点工作,成立资产清查盘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盘点的有关事项。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吕万翔

组员:于彦丽 雷永亮 各学院分管固定资产的院长(副院长)

三、资产清查盘点范围

所有涉及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包括土地)、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子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及量具、文艺体育设备、家具家电、图书及文物、被服装具等。

四、方法步骤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分组织准备、自查盘点、资产清查、总结考评、问题整改等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4日)

各单位在12月14日前确定资产清查负责人,并将人员名单报送国有资产办公室。

(二)自查盘点阶段(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5日)

1、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对本单位的资产要及时变动,做好人员调离资产的收缴和清退和调账工作。

2、各单位根据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采取以物对卡、以卡对账、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帐、物、卡是否一致,固定资产标签是否完整以及资产的完好情况等。

3、自查结束后,写出自查报告于12月25日前交国有资产办公室。

(三)资产抽查阶段(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10日)

自查盘点工作结束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成立工作小组进行清查盘点。

工作一组组长:雷永亮,组员:贾建闯 荆晓燕 王清

工作二组组长:于彦丽, 组员:张霞 修勇

(四)总结考评阶段(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20日)

在资产清查结束后,对于资产管理良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于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整改阶段(2019年1月20日-2019年3月30日)

存在问题的单位根据整改通知单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是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层层落实,确保此次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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