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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安全主题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张良  审核: 来源:保卫处  编辑:臧传永 点击:[] 日期:2019年04月15日

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安全宣传教育水平,充实安全教育内容,丰富安全教育形式,提高全校师生关注安全、关心安全的意识及参与安全防范管理的积极性,现面向全校开展安全教育微视频征集活动。现将征集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作品主题

作品紧扣时代特征、青科特色、大学生特点,体裁形式不限,内容要围绕“网络防诈骗”、“校内消防安全”、“校园防失窃”、“学生防溺水”和“实验室安全”等主题,宣传教育对象为在校师生员工。

二、征集对象

各学院、各部(处)、各学生团体协会和在校全体师生。

三、征集时间

2019年4月15日 至2019年5月20日。

四、作品要求

作品格式可以使用WMA、AVI、MPEG和MP4等标准,微视频原则上片长不超过5分钟,画面清晰。要求主题突出,可以通过公益宣传片、记录片等形式,以轻松诙谐的方式传达校园安全知识,内容充实具体,给人以启迪并与主题契合。视频片尾注明制作者单位、姓名,文件名以单位+姓名命名。

五、作品报送

本次活动由保卫处、团委主办,传媒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承办,参选作品于2019年5月20日前报保卫处综合科办公室。作品刻成光盘报送。

地址:青岛科技大学图书馆楼4025室

联系人:张良,电话:88958110,

六、评奖与应用

(一)活动评出一、二、三和优秀奖。微视频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

(二)活动评出优秀组织单位奖项6个。

(三)获奖作品将由保卫处汇编制作成视频集。一是免费发放全校二级单位,提供给各单位应用于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循环使用;二是推荐在学校网站及微信平台等媒体播出,用于公益宣传教育活动。

七、注意事项

(一)作品必须为本单位或本人原创,避免使用宣讲式教学录像参赛。

(二)作品必须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严禁抄袭(发现抄袭作品,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作者对引用借鉴部分版权负责。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单位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三)主办单位只接受参赛作品原件,且受理后不再退还。

(四)参赛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在相关活动中的使用。

(五)主办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竞赛内容、规则、奖项设置等竞赛有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八、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征集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以结合本单位专业特点以及青科大校园特色,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组织专业老师培训、指导,提高作品创作水平和质量。原则上各学院择优推荐作品至少1个;其它单位不做要求。

青岛科技大学保卫处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传媒学院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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