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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立项建设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审核: 来源:人事处  编辑:王文艳 点击:[] 日期:2019年06月26日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山东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鲁教人字[2019]6号)(以下简称《通知》,内容见附件),现就做好我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立项建设团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应着眼于学校各学科长远发展,根据本学科发展定位和现有基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团队组建要求及支持保障详见《通知》。申报立项获批后,申报单位要在一年内完成团队组建。

2.根据文件规定,“已经纳入省‘一流学科’等重点工程建设经费支持的团队,不再重复给予省财政资金支持”,依托学校“一流学科”等重点工程项目申报团队的,按文件规定的管理考核执行。

3.申报团队以“学科(专业、方向)+类型”命名。如有机材料研究创新团队、汽车导航技术创新团队等。

4.按照《通知》规定,我校可申报研究型团队,也可申报文化创作、社会服务团队。

5.各学院或单位原则上只申报一个团队计划。申报两个及以上团队的,须按急需支持的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6.按照省教育厅的安排,“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实行网上申报。自即日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确定推荐团队、填写团队发展计划书,组织好申报材料,于7月5日18:00前将纸质稿一份及电子版交至人事处。经学校研究确定为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人选后,7月8日后,人事处将联系推荐团队办理网上申报手续。

7.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山东省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的申报工作,认真开展团队组建、可行性论证报告撰写、团队发展计划书提交等工作,认真核实团队人选背景情况、资格条件等。对拟引进人选,须通过考察评估等方式进行核实,重点核实申报人选的资格资质、能力水平及人选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的情况。通过高质量的遴选、申报工作,保障我校的入选数量和获得支持程度。

8.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人事处。

联系人:李磊 钟鸣 联系电话:88959097

邮箱:qustrc@163.com

附件1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鲁教人字19-6.pdf

附件2: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团队发展计划书.docx

人事处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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