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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人文社科处  来源:人文社科处  责任编辑:王文艳  终审: 点击:[] 日期:2019年09月30日

有关单位:

2019年度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开始,具体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年度学校社科基金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

二、项目申报人须为副高级及以下职称且没有在研学校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已经主持过省部级课题或有两项市厅级在研课题的教师不能申报本项目,已经主持过3次或五年内主持过2次校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不能再申报本项目。

三、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可以参与两个项目申报(合计不超过两个项目)。已经获批立项的市厅级及以上级别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基本相同或相近的题目再申报学校社科基金项目。

四、学校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以人文社会科学类学院为主,申报人在各学院申报,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由学院组织评审,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排序汇总表》(附件2)并报送人文社科处,人文社科处根据全校申报情况确定立项数量,并按一定比例确定各学院立项数,原则上以学院排序为准,并兼顾各个学院的申报基数。

五、管理岗、教辅岗申报人员可直接将《申请书》交至人文社科处。

六、学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结束后一次性给予资助。延期结题须提出申请,最长延期不得超过1年,3年不能结题自动撤消立项。被撤消立项的主持人2年内不得申报该项目。

七、学校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时须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原985、211大学学报以青岛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1篇,文章题目要与立项名称基本一致

八、各学院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10月17日。院内评审后将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于10月23日前报送人文社科处。电子版发至:rwskc@qust.edu.cn

九、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青岛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孙蕾 ,电话:88956998

联系地址:综合服务楼3009室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排序汇总表.xls

附件3: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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