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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教育部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 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来源:研究生院  责任编辑:王文艳  终审: 点击:[] 日期:2019年11月22日

各学院:

现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的通知,根据《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9]173号)有关要求,就我校落实博士导师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各学院在统计时点仍指导博士研究生的专、兼职博士生导师。

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

本次采集博士导师范围:处于采集范围内博士生的主指导导师及合作导师。2019年9月1日起已不再担任博士导师(截至2019年10月31日已离退休、已去世、已解除导师聘用关系的导师)的相关人员可不采集数据。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将负责人上报学位办,并加入QQ群:855632325博导信息采集工作群,可以将填报的博导拉入该群,便于填报交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二)各位博士生导师认真学习《2019年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和《2019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补充说明》(见附件),按照要求逐项填写。

(三)提交材料:

1、提交时间:2019年11月29日

2、提交形式为电子版,学院同时提交博导汇总表(见附件)。

三、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学位办:陈建春

电话:0532-88958383 0532-84022612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9.11.22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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