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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国资处  来源:国有资产与实验室设备  责任编辑:臧传永  终审: 点击:[]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准确掌握我校固定资产存量的变动情况,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决定对全校固定资产开展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目标

这次盘点清查工作目标和任务是为了进一步摸清学校的固定资产使用状态,实行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提高资产管理工作透明度,降低资产管理成本,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保证各使用管理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提高资产利用率。

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本次资产盘点工作,成立资产清查盘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盘点的有关事项。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吕万翔

组员:于彦丽 雷永亮 各学院分管固定资产的院长(副院长)

三、资产清查盘点范围

所有涉及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包括土地)、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子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及量具、文艺体育设备、家具家电、图书及文物、被服装具等。

四、方法步骤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分组织准备、自查盘点、资产清查、总结考评、问题整改等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17日)

各单位在12月14日前确定资产清查负责人,并将人员名单报送国有资产办公室。

(二)自查盘点阶段(2019年12月17日—2019年12月25日)

1、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对本单位的资产要及时变动,做好人员调离资产的收缴、清退和调账工作。

2、各单位根据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采取以物对卡、以卡对账、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账、物、卡是否一致,固定资产标签是否完整以及资产的完好情况等。

3、自查结束后,写出本单位盘点报告于12月25日前交国有资产办公室。

(三)资产抽查阶段(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0日)

自查盘点工作结束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成立工作小组对各单位盘点情况进行抽查。

工作一组组长:雷永亮,组员:贾建闯 荆晓燕 王清

负责单位:各学院

工作二组组长:于彦丽 , 组员:张霞 修勇

负责单位:机关各部(处)、校直各单位

(四)总结阶段(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11日)

在资产清查结束后,对资产管理盘点情况进行总结。

(五)整改阶段(2020年1月20日-2020年3月30日)

存在问题的单位根据整改通知单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是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层层落实,确保此次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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