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结合《青岛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对2019年“十大攻坚突破任务”、会议决议、领导批示等事项开展年终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2019年“十大攻坚突破任务”进展情况;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决议、主要领导批示等确定为本年度督查督办的事项。
二、具体安排
1.认真开展任务自查。请各单位对照2019年十大攻坚突破任务、会议决议、领导批示等内容认真开展自查。由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负责统一调度推进,全面梳理本年度推进任务落实情况。“协同单位”要将本单位对任务起到支撑推动作用的做法、成效及时反馈至“牵头部门”。
2.明确任务落实情况。任务牵头部门要认真提报《青岛科技大学督查督办事项办理登记表》内容(详见附件)。其中“是否完成”一项需根据自查情况,需先根据自查情况予以认定;“主要举措”一项要言简意赅、重点突出,逐条列明本年度针对该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特色做法等,字数一般应控制在300字以内;“办理结果”一项要数据详实、结论明确,严禁套话、空话、修饰性描述,着重写明取得的标志性结果等内容,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及时提报督查材料。会议决议、领导批示事项中,前期已经通过OA系统反馈过办理结论,可不再重复提交;也可根据工作后期进展,再次做总结性汇报。“十大攻坚突破任务”、前期未办结事项、本次新增督办事项,请各责任单位于2019年12月30日前,将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青岛科技大学督查督办事项办理登记表》(只含本单位项目)报送至党委(校长)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dcxxk@qust.edu.cn。
学校将通过《督查督办事项结果通报》《督查简报》等方式公布督办任务落实情况。督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
联系地点: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5004房间
联系人:卢老师,电话:88956555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