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的通知》(鲁教研字〔2011〕4号),《关于公布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鲁教科字〔2011〕8号),公布了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科研创新平台)评审结果。我校获批10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省级特色重点学科4个;获批6个山东省“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其中强化建设2个。
经过校内遴选上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本次获批的省级特色重点学科为:化学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化工过程机械、应用化学。省级重点学科为:材料加工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企业管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除了传统优势学科,本次新增了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企业管理,实现了我校人文社会学科在省级重点学科的零的突破。
获批的山东省“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为:生命分析化学、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热能工程、纳米材料工程技术、高性能聚合物、清洁化工,其中生命分析化学和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为强化建设实验室。
按照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十二五”期间,省教育厅将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建设任务书,对省重点学科、省特色重点学科实行目标管理和“奖优汰劣、滚动发展”的运行机制,加强对学科的检查与监督。对学科建设成效突出的加大支持力度,效果差的限期整改,直至终止重点学科建设。省教育厅还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分期、分批对省重点学科、省特色重点学科进行适度的调整。
教育厅将制定“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并与依托高校签订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任务书,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建设期间,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加大支持力度;对措施不力、成效较差的限期整改,直至终止项目建设。“十二五”中期和“十二五”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根据建设任务书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
同时省教育厅强调,各依托高校是重点学科(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列入学校重要工作议程,对纳入山东省“十二五”的重点学科(科研创新平台)要组织专家进一步科学论证,制定建设规划,落实组织、政策、经费等保障措施;充分发挥重点学科(科研创新平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经济社会中的重大作用,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科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