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根据前期自我查摆及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梳理了本部门在干部工作、党建工作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干部工作方面
(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
(1)问题一:干部选任“能上能下”的机制落实不够,个别工作状态差的干部不能及时调整。
整改措施:
①严格执行处级干部试用期制度。根据学校《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正式任职;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免去试任职务。
②严格执行处级干部任期制度。根据学校《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关任职条件的,方能参与新一轮聘任;经考核不合格或因故不符合相关任职条件的,不能继续参与新一轮聘任,职务自然免除;继续坚持对机关部门正处级干部定期轮岗制度,加大副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在新的聘期将探索对教学单位业务型领导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鼓励任期较长的业务干部转其它管理或教学岗位,充分调动优秀教师教学和管理工作积极性。使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成为干部任用的正常机制。
③严格执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制度。根据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强化对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以其作为干部续聘、任免、调整等的重要依据。对于年度考核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干部予以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对于不合格票数超过四分之一(不满三分之一)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第二年度考核仍无改善者,视情况进行降职或免职。
(2)问题二:年轻管理干部提拔机会少,“出口”不畅,影响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整改措施:
①积极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为年轻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注重发挥他们的作用,充分保护和调动其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②在新一轮聘期将研究制定《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及教学秘书确定副科、正科职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探索在机关部门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等科级非领导职务,明确选任的程序和方法,着重培养年轻干部的管理工作能力,并提高有关待遇。
③推进干部交流任职和挂职锻炼。以新一轮干部聘任工作为契机,加强教学单位和机关部门管理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的交流任职,丰富干部的任职经历,培养干部的全面工作能力。适时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教师到校内外各种岗位挂职锻炼或社会实践,开阔思路和眼界,增加阅历和实际工作能力。
④鼓励干部学习深造。支持和鼓励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有计划地在职继续深造、攻读学位。
(3)问题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不够。
整改措施:干部选拔任用的方法、程序等是组织部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要求经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即以文件通知的形式,将岗位设置及职数、选拔任用的条件及程序等具体事项在全校范围内公布;经民主推荐,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之后,即在校园网上发布考察公告,将考察对象、考察时间、谈话范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事项公开发布;党委常委会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之后,将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拟任职务等信息以公告形式进行任前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干部职务调整,以任职公告的形式及时在全校公布。
在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中,将继续严格执行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及时通报,尊重和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干部选拔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4)问题四:化学院院长、法学院院长、自动化学院党总支书记的选配问题
整改措施:10月8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张书圣同志化学院院长职务;新任院长的选拔工作正在酝酿之中,将于近期正式进行。关于法学院院长、自动化学院党总支书记的选任,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新一轮干部聘任中统筹考虑。
(二)关于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考核
(1)问题一:对中层干部和服务管理部门的考核还要更严一些,日常监督要跟得上。
整改措施:
①严格执行《处级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考核办法》,做好对班子和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以往考核工作经验及现实情况,不断调整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和指标体系,使其更加科学合理,更能反映班子和干部的真实状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促进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为广大师生服务。
②与人事部门配合,严格执行《处级干部因公请假和会议考勤暂行规定》,督促处级干部带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强化对干部日常表现的监督和管理。
③与纪检部门配合,充分发挥专用邮箱、意见箱的作用,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注重做好舆情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④与审计、财务部门配合,加强对干部的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努力杜绝公款滥用的现象,尤其是要防止干部转岗前突击使用公费,督促干部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2)问题二:加强处级干部的教育,使他们“既要对上负责,更要对下负责”。
整改措施:
①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干部加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教育,进一步明确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使广大干部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切实摆正与广大师生的关系,增进与师生的感情。
②在干部选拔、年度考核工作中,加大服务对象对干部推荐、评价的权重。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广泛听取基层教职工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民意,同时,着力增强干部“权为民所用”、管理即服务的理念和意识。在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进一步加大“被服务者对服务者打分”的力度以及基层师生对干部工作的评价权,增强干部“对下负责”的意识。
(3)问题三:处级领导应当到基层、到群众中去多交流,将走基层的制度固化下来。
整改措施:
①积极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将处级干部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开展个别访谈、撰写调研报告等做法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长效机制。
②重视发挥制度作用,推进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的落实,探索建立处级干部接待日制度,扩大“双向约谈”的范围和覆盖面,促进处级干部下基层、与师生接触交流的常态化。
(4)问题四:建议新提职干部可以对口安排到高密校区相对应部门挂职。
整改措施:根据学校《关于推动高密校区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在新一轮干部聘任工作中积极推进相关要求的落实,把到高密校区挂职锻炼作为干部教育培养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支持高密校加快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党建工作方面
(一)关于党员发展审批
问题:党员审批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①明确党员预审工作时限,做出公开承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②指导协调各有关党总支做好对党员发展工作的年度规划,统筹安排好发展时间、批次、数量等,避免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防止集中突击扎堆发展。
③不断强化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主动服务,不断提升为师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各项办事规程,推进部务公开,倡导“精细化”服务,积极推进组织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逐步提高党员管理信息化程度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二)关于党员教育管理
问题:部分学生党员党员意识和党性觉悟不强,发展党员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措施:
①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严把学生党员“入口关”,确保党员发展质量。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要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做好“关口”前移,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放在培养、教育、锻炼上。要严格发展程序,做到程序步骤不减少、不变通、不走样,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把热爱党、拥护党、坚定跟党走的优秀师生吸纳到党内来。要探索建立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各党总支发展党员工作定期检查评估。
②指导和依托各党总支、党支部,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一是拟定《关于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制定和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要求和指导各党支部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谈心制度、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和党员联系服务师生制度,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探索建立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和使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三是充分利用网络、活动基地等教育平台,推动党员教育工作手段、方法、形式的创新,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四是定期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③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借鉴开展先进性教育、创先争优活动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在学生党员中广泛开展“牢记使命,争做先锋”、“一个党员一面旗”、“党员责任区”、“党员挂牌”、“党员联系宿舍和特殊学生”等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对学生党员的党性锻炼,增强其党员意识和党性觉悟。同时,注重发现和培养学生党员中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报道,树立正确导向,用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教育广大学生党员,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体学生党员中形成积极向上,奋勇争先,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
④充分发挥党建组织员特别是特邀党建组织员的作用,加强对学生入党动机、入党态度等的考察和教育,加强对学生入党后的经常性教育。应特邀党建组织员的要求,争取在两校区设立特邀党建组织员办公室。
(三)关于党费管理使用
(1)问题一:党费报销审批效率低。
整改措施:
①加强党费收支管理,做好相关规划和储备,力争做到即报即销。
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定期公布党费收支情况,确保党费账目清楚明白。
③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对党费报销使用项目严格把关审批,对不符合相关报销规定的,及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问题二:个别离退休党员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建议调低、减少离退休党员党费缴纳标准和数额,降低收缴离退休党员党费工作的难度。党费收缴后,应以支部为单位多开展活动,调动老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积极性。
整改措施:上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的基数和比例确定有明确的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与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的协调沟通,共同做好离退休党员的思想工作,督促其继续保持坚强的党性觉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老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积极支持离退休党支部根据自身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活动,增强支部的活力和凝聚力,增强离退休老党员的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
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方面
(一)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实效性
问题:开展活动的关键是“力求实效”,不要走过场、走形式。
整改措施:组织部是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是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挂靠部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承担重要职责。在活动过程中,组织部将在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坚持“不虚、不空、不偏”的总要求,把各项工作特别是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让广大师生感受到活动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要坚持“两不误,两促进”的原则,把开展活动与做好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开展活动促进改革发展,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成效来检验活动的效果,坚决避免“为了搞活动而搞活动”,“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欢迎广大师生监督,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二)关于建章立制工作
问题:希望在建章立制方面做得更加完善。
整改措施: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在活动中,学校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把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贯穿于活动始终。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加强制度建设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现有的制度要进行认真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同时,要坚决反对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要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制度和畅通师生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和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三)关于党员干部密切联系师生
问题:建议经常召开各类征求意见座谈会,建立起学校领导和机关干部与基层师生直接面对面交流沟通的平台。
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除继续落实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联系教学单位和专家制度、调研走访制度,推进处级干部接待日、联系学生班级制度外,要借鉴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将召开各类人员征求意见座谈会经常化、制度化,根据调研需要可将座谈会安排在基层单位召开,促进学校各级领导干部与广大师生的直接交流,增进相互了解,沟通有关信息,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