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报告重点解读十一】实施质量管理战略 提升现代治理能力
作者:清轩  来源:党委(校长)办公室  编辑:刘奕辰  点击数:[]次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6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教育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现代大学治理蕴于现代国家治理的框架之中。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把“实施质量管理战略、提升现代治理能力”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列入学校党代会主题,成为今后五年的“三大发展战略”和“八大重点任务”之一,开启了高水平大学建设治理的新篇章。

一、治理现代化:“大学之治”的成功之匙

党的二十大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将此确定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国家现代化包括物质的现代化、治理(制度)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高校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是建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加快教育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双一流”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伴随着高校“由大到强”的转变,治理面临诸多挑战和困境,比如内部治理顶层设计和制度性安排不够完善,理性的民主管理及制度管理弱化,管理组织架构效能不高,资源配置差异化激励不够,各要素活性没有充分激发等等。面对这些挑战和困境,需要从内部治理体系上寻找原因,寻求大学之治的现代化密码,达成“善治”目的,把治理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

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指出,现代化治理是高校改革的重中之重,要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治理模式。党委领导是根本保证学校治理结构不管怎么改进,治理要素不管如何优化创新,坚持党的领导是毫不动摇的,要通过加强党的建设,确保做到“六个过硬”“五个到位”“七个有力”。校长负责是学校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决策制度,要坚持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落实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党组织会和党政联席会等各项会议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教授治学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需要,要重视发挥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作用,厘清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边界,完善学术评价和激励机制。民主管理是推动学校发展的坚实动力,人是学校管理的核心, 要通过“请上来、走下去、在身边”,认真倾听个人及组织的意见建议,实现他们的合理需求,充分激发他们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其共同实现学校使命。社会参与是现代大学实现发展目标和功能的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发挥理事会、基金会和校友会作用,吸纳校友等社会力量参与学校重大战略决策、整体办学监督评价、校内外重大矛盾化解等。

二、质量管理:大学现代化治理的核心内容

现代化治理的核心是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心的建立。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强调,要建构质量保障体系,树立“让师生满意”“全员参与”“持续不断的提高”的理念,形成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把其作为推动学校不断前行、不断超越的内生动力。

当前高校面临的问题,不再是简单的由资源引起的发展性问题,而是质量管理的观念性问题,是涉及组织架构、制度、文化及理念的问题。实施质量管理的目的,是让管理有理念、岗位有目标、实施有标准、过程有控制、资源有保障、检测有改进,使师生按规章、高效率、高质量办事,从繁琐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学科研与学习中。

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建立全员质量管理体系,引导师生形成“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共同理念。全员质量管理体系,主要是指在“学校、部门、学院、科室、岗位”的每项工作中,一是制度可依。要在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基础上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分校院两级完善根本制度(章程)、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二是有标准可鉴。制定任务标准,专业、课程建设标准,专业教师、辅导员和学生发展标准,管理服务工作标准等,力戒“差不多就行”,树立“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不仅干成还要干好。三是有流程可循。按照“目标-标准-设计-组织-实施-诊断-激励-学习-创新-改进”的质量改进螺旋运行单元,形成教职员工、学生“目标引领-标准对照-制度规范-组织实施-问题诊断-学习提高-持续改进”的全员质量管理体系。四是人人有责任。学校党代会目标任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落实,要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到支部、到科室、到团队、到个人,确保“人人身上有任务、人人肩上有责任、人人工作有目标”。绩效有考核。学校将质量管理实施过程、工作结果和达标情况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励、干部晋升、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六是失责有追究。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通过评比、问责激励全体教职员工自行诊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治理能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必要保障

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强调,实施质量管理战略、提升治理能力,这是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必要保障。对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战略思维能力。在党的领导下,运用战略思维、着眼长远和全局进行战略谋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特点。以战略共同体的目标理念统筹全局、凝聚人心,能够促进各职能部门、各学院(校区)提高自主与合作治理能力。本次党代会确定了“特色鲜明、走在前列”高水平大学建设“一个发展定位”,提出了人才强校、学科筑峰、质量管理“三大发展战略”,明确了“六个新跃升”发展目标和“八大重点任务”,这是学校党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准确把握教育规律、基于学校办学历史和时代发展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过程导向、效果导向,为实现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而进行的战略思考,是指导学校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建设、发展的统领性文件,必须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度解读并加快贯彻落实。

(二)依法治校能力。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传统治理方式具有主观性、易变性、部门性等特点,存在碎片化、不协调、不衔接等问题,有时甚至互相矛盾、互相打架,容易导致治理过程中“决策一出台,问题跟着来”和“按下葫芦浮起瓢”。法治具有公正性、严肃性、统一性和刚性,是统一、公平、公正、公开的治理手段。在本次党代会报告中,学校强调要推进依法治校,探索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开展立体化普法宣传、清单式制度建设、嵌入式风险防控、闭环式权益维护,一体化推进学校法治工作,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校蔚然成风,成为深化推动改革发展、防范法律风险、提高治理能力的有效举措。

(三)制度建设能力。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中国之治”的关键是制度之治,高校之治的根本同样在制度,要不断完善学校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首先,制度制定必须公开。信息公开是增强学校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有效措施,涉及师生利益的制度必须进行公开讨论。其次,制度必须得到师生认同。制度制定不能不出门,要在线下充分沟通;加强制度的合法性审核,避免与上级制度、校内制度打架,确保有效实施。制度颁布后,要广而告之,解读好制定背景、原因、内容、要求和适用对象。再者,制度必须解决问题,不能为了制度而制定制度;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违反了制度要有说法,否则制定再多的制度也无法解决现实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四)数字转型能力。进入数字化转型的2.0时代,现代化治理需要通过科技赋能,提升以数据为支撑的洞察决策能力、以人机协同为支撑的智能应变能力、以共享平台驱动的持续创新能力、共创共赢的敏捷执行能力。学校要按照“统一门户、统一身份”,设计“办学基础”“过程管理”“结果生成”等数据模块,构建数据与业务融合的智慧校园一体化平台,为全员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要完善源头采集与实时采集功能,围绕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实施等,为全校各单位和师生提供数据查询、数据统计、信息反馈,并及时提醒改进潜在问题。

(五)系统改革能力。“治理”与“管理”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方式的非正式协作与治理资源的整合化,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和整体性推进。在大学治理中,学院是办学主体,每个学院都是学校发展的动力源。部门是代表学校在各个工作领域的牵头单位,既要成为本领域的权威专家,做好顶层设计;又要为学院、师生做好服务保障,只有实现学校、部门、学院力量的相对均衡、相互适应、相互协作,才能形成“强师生、强学院、强部门、强学校”的格局。在本次党代会中,学校系统提出推动“五校区一基地”深度融合、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资源配置重点领域的配套改革、教育评价及考核改革、以能上能下为核心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多领域改革,只要步调一致、协同推动,实现综合化、系统化、配套化,就一定能达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状态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