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欢迎光临青岛科技大学新闻网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科大要闻 >> 正文
学校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培训会
作者:组织部  审核: 来源:任允晓  编辑:组织部 点击:[] 日期:2014年11月06日

11月5日下午,学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培训会在崂山校区第三报告厅举行。校领导、学校中层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班子成员,知联会理事会成员参加学习。学习培训会由党委组织部部长吕万翔主持。

党委书记高青在学习培训会上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作出了一系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高青就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要求:一是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要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有机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通过学习《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定》的说明,深刻领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重要举措,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要带头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发挥高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高校作为人才培养基地,担负着立德树人的重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求我们培养的学生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求我们培养的学生必须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高校领导干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切实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加强对青年学生的培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高校作为思想文化阵地,对社会风尚具有引领示范作用。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认清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崇尚法治、学法守法的模范,起到表率作用,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出积极贡献;三是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快推进依法治校。要通过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使依法治校的观念深入人心,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把依法治校的要求落实到学校各项工作中。要以大学章程制定为核心,完善学校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加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四是要以《决定》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当前重要工作。除认真做好日常工作外,要重点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新一轮校内岗位聘任、自动化学院楼等三座教学实验楼建设、人才公寓建设和筹备召开科技工作大会等几项重要工作。

高青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首要的政治任务,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全会精神,利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深化改革,推动工作,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学习培训会上,与会人员还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观看了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党组成员袁曙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的视频辅导报告。袁曙宏在辅导报告中详细讲述《决定》的起草过程、起草原则、基本框架和重要意义,并分七个部分对《决定》内容做了细致的解读。

上一条:学校在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斩获三项银奖

下一条:“QME奖励金”颁奖仪式举行

关闭

0
新闻链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科大要闻
综合新闻
焦点图志

友情链接

崂山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99号   四方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53号   中德国际合作区(中德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团结路3698号 高密校区 - 山东省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济南校区 -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2015 青岛科技大学    管理员邮箱:master@qust.edu.cn

鲁ICP备05001948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07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