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内单身公寓租住管理,更好的满足符合居住条件要求人员的住房需求,经学校研究,对《青岛科技大学校园内单身公寓租住管理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16]95号)进行了重新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内容详见附件1),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为及时有效落实执行该办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该《办法》的实施,及时将该《办法》规定的各项内容传达到本单位相关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好本单位相关人员对《办法》贯彻落实的督导。
2.凡符合校园内单身公寓租住条件人员,从即日起须重新办理入住审批手续,填写《单身公寓入住申请表》(见附件2),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青岛科技大学单身公寓管理协议书》(见附件3),办理正式租住手续。
3.对不符合入住条件或多占房间人员,须在7月10日前及时到所在楼宇管理室办理退宿或退房手续,逾期未办理将严格执行《办法》相关规定。
办理地点:崂山校区后勤管理处房产科
联系电话:88956727
联系人:韩老师
附件1: 青岛科技大学单身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内容).pdf
附件2:单身公寓入住申请表.doc
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单身公寓管理协议书.docx
后勤管理处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