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学校各部门对所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了详细的清查盘点,顺利完成了前期的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现在进入资产核实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要求:
各部门核实工作完成时间:2016年7月1日。
二、工作要求:
1)对于本部门盘盈的资产,说明盘盈的原因,提供必要的材料支撑,为资产入账提供依据。
2)对于本部门盘亏资产,做出汇总,写明盘亏原因,依照《青岛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青岛科技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3)对于本部门损毁待报废的资产,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青岛科技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青岛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管理规定》经三名专家鉴定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损毁待报废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4)对于使用状态为其他的资产,写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核实工作,做好做细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