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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青岛科技大学2016年度十大自立自强标兵的通知
作者:勤工助学办公室  审核: 来源:团委  编辑:刘园园 点击:[] 日期:2017年03月13日

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分团委、高密校区团委:

为进一步发挥勤工助学服务育人的功能,更切实的发挥先进学生榜样作用,引导广大经济困难的学生乃至全校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自立自强的思想意识,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十大自立自强标兵暨第十三届“自立自强”助学金的评选。

为做好此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1、认真阅读《青岛科技大学十大“自立自强”标兵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一),并严格遵照执行。

2、本次评选参评学生主要由用工单位提名推荐,被推荐学生需认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2016年度十大自立自强标兵推荐评审表》(见附件二),自荐材料详尽,能够全面的展示自己自立自强的事迹,突出自己的优势。用工单位要在《评审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一个用工单位限推两个名额。

3、分团委也可作为推荐方对本院学生做出推荐,要求:所推荐学生符合自立自强标兵评选要求,可以没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一个分团委限推两个名额。

4、本次评选初选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至3月17日,务必于3月17日下午5:00点之前将《评审表》(附自荐材料)交至勤工助学办公室(崂山校区图书馆2010室 ,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123室),以备二次评审。

请各推荐方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确保此次自立自强标兵评选的顺利开展。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十大“自立自强”标兵评选办法(试行)》.doc

2.《青岛科技大学2016年度十大自立自强标兵推荐评审表》.doc

校团委

勤工助学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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