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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文社科处  审核: 来源:人文社科处  编辑:臧传永 点击:[] 日期:2017年10月23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质量,提高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项目的成功率,人文社科处再次对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宣传发动,凝练选题(2017年7月5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

各单位应尽快召开申报工作动员会,宣传动员、组织申报。

1.动员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以及新引进的博士、硕士积极申报。

2.动员2017年申报国家、教育部项目未获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修改完善申报书,提升申报书质量,继续申报。

3.鼓励教师充分利用现有的项目研究基础(已获批项目、已发表论文、已出版专著),结合热点问题,将地域性、部门性选题放大至全国范围进行再论证、再设计、再研究。

特别注意: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能同时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能同时申报

可同时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二)认真撰写申报书,做好论证(2017年11月)

召开申报经验交流会,组织学院教师学习往年度课题指南、管理办法以及成功立项的申请书,同时安排有丰富项目申报经验的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相关问题进行讲解,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

2017年11月30日前,拟申请项目的教师,结合十九大的新思想、新要求、新部署,参照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搜集资料,了解研究进展,认真做好课题论证,填写项目申报书,为正式申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11月17日学院科研秘书将预申报情况汇总表报送人文社科处。(汇总表另附)

(三)专家把关,修改完善(2017年12月)

各学院召开课题论证会,召集校内外有关学科专家对申报教师的选题(选题的创新性、选题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等)和课题论证进行认真指导和论证,保证申报教师的选题具有创新性和较高水平。申报教师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四)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2017年12月—2018年1月)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教育部一般于12月份下达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公告和课题指南,人文社科处将及时传达有关通知精神,组织校外、省外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五)再次提炼,完成定稿(2018年1—2月中旬)

申报教师要按照校外专家评审意见完善修改,完成定稿,全面提升申报材料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进行形式审查后按要求提交人文社科处。

(六)人文社科处核查、汇总和上报(2018年2月底)

人文社科处按要求完成核查、汇总、上报工作。具体上报时间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申报通知时间为准。

二、其他说明事项

(一)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申报质量

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是反映学院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尺,也是学校对文科学院年度科研工作考核与奖励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积极部署,召开动员会、交流会、论证会,通过业内交流、同行 论证、专家把关等形式,确保本单位申报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时间安排说明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正式申报通知发布后,人文社科处将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做相应调整,具体事项请随时关注人文社科处网站通知公告。

人文社科处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

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资料.rar

2017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资料.zip(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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