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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新媒体平台备案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审核: 来源:宣传部  编辑:王文艳 点击:[] 日期:2019年03月29日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媒体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的矩阵效应,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即日起学校统一对各单位新媒体平台进行备案。

备案范围包括学校各单位、校院学生会、社团组织注册运营的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今日头条、百家号、企鹅号等各类新媒体平台。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新媒体平台备案信息表》《青岛科技大学新媒体平台备案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1,附件2),4月4日前请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xcb@qust.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宣传部办公室(综合服务楼4027)备案留档。

党委宣传部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新媒体平台备案信息表.docx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微博、微信备案信息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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