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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团委、学生处  审核: 来源:宣传部、团委、学生处  编辑:王文艳 点击:[] 日期:2020年08月11日

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成长成才等重要论述,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少年涵养家国情怀,坚定民族自信,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爱国主义精神牢牢扎根心中,根据中宣部统一部署,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活动。

此次活动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主题,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通过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中的所见所闻、所历所获、所感所悟,以“个人”与“国家”、“个人”与“时代”的关系为视角,积极参与征文活动,进一步涵养家国情怀,坚定民族自信,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凝聚爱国之心、弘扬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

各学院、校区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落实好征文活动各项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活动的参与度。把握好暑期时间窗口,充分调动起广大青年学生创作的积极性,鼓励和激励学生踊跃投稿。征稿时间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结束。期间请各学院、校区做好征文收集及数据统计工作,2020年11月25日前,以学院、校区为单位,将征文及统计表压缩为一个文件夹并注明单位名称,发送至团委邮箱:qustxsh@qust.edu.cn。

附件: “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统计表.xls

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青岛科技大学团委

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0年8月11日

附:

山东省“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启事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教育斤、共青团山东省委

承办:“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合、山东出版集团、山东广播电视合、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

二、征集时间

2020年8月1日至11月20日

三、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2.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感染力强,富有思想性、时代感。

3.题目自拟,体裁不限,篇幅一般不超过3000字。

4.作品文末须标注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指导老师、参赛组别和联系方式。

5.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首发,不得抄袭,不得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6.所有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主办单位享有对作品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7.作品标题前请标注“强国征文1(组别)。

四、评选奖励

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视情评选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评选优秀指导老师奖,颁发荣誉证书。

“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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