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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命名为“青岛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点”
作者:马寒  审核: 来源:马寒  编辑:宣传部 点击:[] 日期:2013年05月27日

日前,青岛市全民普法办公室和青岛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命名“青岛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点”的通报》,我校被命名为“青岛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点”。

为调动和激励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身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事业,大力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和支持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点建设,经逐级申报、严格评选,青岛市全民普法办公室和青岛市司法局决定命名108个单位为“青岛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点”,其中三所驻青高校入选。

近年来,我校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紧密结合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及和谐校园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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