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鲁教监函(2012)1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教育行风建设工作、迎接省教育厅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考核和检查,11月21日下午,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崂山校区4008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瑞芳参加会议并讲话。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王瑞芳结合2011年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就学校做好2012年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是事关学校形象,与师生密切相关的工作,能够反映学校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的水平,社会和师生关注度很高;这项工作对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建设和谐校园,优化育人环境有积极的作用,要落实领导责任,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把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与当前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学校各单位日常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相结合,周密安排,层层推进,按照“以评促纠,以评促建,边评边改,评改结合”的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2012年高等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自查自评,抓好工作落实。
第三,积极整改,以评促建。广泛宣传学校教育行风评议的意义和目的、评议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评议氛围,在2011年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基础上,逐条分析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有效整改措施,提高师生满意度,使学校各方面工作有明显改进。
第四,评建结合,务求实效。提高做好学校教育行风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以对学校事业发展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推进学校教育行风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让师生得实惠,树立学校好的形象,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会上,纪委副书记郭曰铎总结了2011年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传达了省教育厅《2012年高等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并对2012年度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进行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