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教社科[2011]1号)要求,5月18日,校党委副书记王瑞芳、副校长张淑华带领由教务处、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参加的督查工作组分别对崂山校区、四方校区各学院(部)2010年度“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工作组听取了各学院“形势与政策”教育教研室教学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资料归档等工作的汇报,实地查看“形势与政策”教学工作的教案、教研活动记录、试卷存档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各学院“形势与政策”教研室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
党委副书记王瑞芳在督察过程中强调:“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是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在高校人才培养中担负着重要使命。王瑞芳充分肯定了各学院“形势与政策”课的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教学与学生的特点,探索并形成“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的特色,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说服力、感染力;学校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做到有布置、有指导、有检查,进一步探讨指导的新途径,改变督查方式,适时召开全校范围的“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进行典型交流、推广经验。
副校长张淑华建议各学院在推进“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贯彻“抓两头、带中间”的学生工作基本指导原则,使“形势与政策”课取得实效,不流于形式。张淑华就具体教学工作提出五点建议:第一,为公平起见,建议‘形势与政策’课试卷成绩不要细分为百分制;第二,提高“形势与政策”课的受众面;第三,不要将形势政策课孤立化,将理论授课与社会实践想结合;第四,拓展多种形式的“形势与政策”课教育形式;第五,将现在各学院分别汇报的形式转变为总体汇报形式,以便于各学院互相学习彼此借鉴。
总体来看,各学院能认真领会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教学活动,落实教学大纲的要求;采取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形成了具有本学院特色的教学模式,努力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说服力、感染力,教学效果良好。同时,也发现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如:有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尚需加强对课程重要性的认识,教学效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存档资料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工作组有针对性地给各学院的教学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各学院对“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工作组表示要认真研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课程教育教学。
根据工作安排,工作组将于近期赴高密校区督导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