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山东省委下文表彰了2010年度山东省“红旗团委”、“先进团委”和“优秀青年工作者”。我校团委连续第7年被评为山东省“红旗团委”,团委书记刘传华被授予山东省“优秀青年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0年,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团组织的亲切关怀下,我校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实事求是,朝气蓬勃,经受各种考验,修品行,善学习,勤思考,实做事,锐意进取,在团组织思想建设、自身内涵建设、赛会志愿服务、寒暑假社会实践、大学生创新创业、勤工助学、校园文化活动等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各个领域都做出了令人可喜的成绩。2010年度我校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山东省“红旗团委”、“先进团委”和“优秀青年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是我省共青团系统重要的年度表彰,由团省委常委会根据本年度考核意见的指标要求,综合考核全省各地市、各高校团组织本年度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最终认定表彰先进集体与个人。2010年度的表彰工作,全省共有28个单位被评为山东省“红旗团委”,49个单位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团委”,26名个人被评为“2010年度山东省优秀青年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