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要求,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下,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截至目前,我校200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顺利结束。招生录取工作共涉及29个省(市、自治区),录取新生6061人。
今年我校招生第一志愿报考仍然火爆。分布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本科文理科生源中,21个省、市、自治区理科第一志愿上线数均超过招生计划数,尤为突出的是我校今年在山东省的文科生源情况,不仅上线人数远远超出我校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线563分也仅比山东省的本科一批分数线低5分,位居山东省属院校首位。其他有15个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最低成绩超过了当地本科二批分数线50分以上。另外,我校在山东省的专科招生再创新高,文理科招生录取的最低成绩分别超过山东省专科分数线44分,45分,已经超过山东省本科二批分数线青岛线,位居山东省属院校前列。
此外,结合我校招生分数高,生源好的特点,有13个省(市、自治区)将我校列为一批次重点院校招生,还有29个专业进入山东省内本科一批次录取,生源质量显著提高。其中在内蒙古、河北、山西、辽宁、贵州和新疆招生录取的最低录取分数已经超过当地本科一批分数线十几分。
招生录取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涉及到考生的切身利益,而且生源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学校的声誉,也直接影响到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今年我校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全力实施“阳光工程”。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要求招生工作部门各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范工作程序,严明招生工作纪律,杜绝各类违法行为,优化招生录取工作环境,维护和保持学校良好的社会声誉。录取期间,招生工作人员认真贯彻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熟悉并把握政策,严格招生程序,认真做好保密工作,按时保质地完成提档、阅档、审核、退档等工作;认真落实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同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原则积极参与到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中,杜绝了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了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