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和《青岛科技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和学校的统一部署,学校36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于10月中旬开始陆续召开合格评估专家评审会,目前已全部顺利完成。校领导马连湘、张元利、王文哲、刘光烨、张淑华及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评审会。
在学校合格评估专家评审过程中,各学院均邀请了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包括省内外重点高校和相关知名企业的专家。各学位授权点负责人从培养目标、学位标准、师资队伍、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和教学支撑等方面向专家组汇报了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和建设期间遇到的有关问题。评估专家按照国家学位评估要素、合格评估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听取学位点汇报,与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座谈,实地考察人才培养支撑平台、实验室,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学位点基本情况。专家组经过质询与讨论,从学位授权点建设的各个方面,为学校学位点建设把脉,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为学校学位点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通过本次评估,发现学校学位点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共性问题:一是在学科方向上,部分学科特色不够突出,需根据学校自身特色进一步凝练出适合自身发展的学科方向;二是在师资队伍方面,要引育并重,进一步加大高水平人才的引进和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三是在生源质量方面,需采取措施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生源质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四是在学术交流上,要开展更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营造学术氛围,逐步形成学术交流的平台和品牌,扩大本学科在学界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五是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需避免与学术型研究生的同质化,应进一步探索有别于学硕的专业硕士培养机制与特色,凸显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
各学位授权点将根据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评估专家意见,制定各学位授权点改进提升方案。此次评估是对学校现有学位授权点的诊断式评估,是对学校学位授权点的全面检查,着眼于发现问题,办出特色。学校将以本次合格评估为契机,优化调整学位点布局,做好学位授权点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学校综合改革的实施,按照评估要求持续改进,进一步凝练学科特色,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2014-2018年为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阶段,2019年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抽评阶段。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是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合格评估每6年进行一轮,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每一轮评估的前5年为自我评估阶段,最后1年为随机抽评阶段。自我评估阶段由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评估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自主组织实施,参考《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南》,研究制订本单位评估方案、内容,包括自我评估的组织机构、组织形式、评估形式、评估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流程等。随机抽评阶段是在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的基础上,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抽评比例不低于20%。抽评材料主要是学位授予单位公开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从教育部信息平台直接调取。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审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审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