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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
作者:李佳  审核:丛海燕 来源:丛海燕  编辑:刘奕辰 点击:[] 日期:2023年02月18日

2月17日,山东省监察委员会派驻青岛科技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举行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首次确定监察官等级的13名监察官进行了宣誓,学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刘明永主持宣誓仪式并领誓。

宣誓仪式开始后,全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刘明永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旗,领诵誓词。其他监察官列队肃立,跟诵誓词,共同向宪法和人民作出庄严承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宣誓仪式结束后,全体监察官集体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二级副总监察官夏红民同志在山东省监察委员会首次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上的讲话。夏红民在讲话中就监察官加强自身建设强调,要当好忠诚坚定的表率,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当好担当尽责的表率,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监督调查处置、正风肃纪反腐中彰显担当作为;要当好遵纪守法的表率,严守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边界,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要当好清正廉洁的表率,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牢记“三个务必”,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

刘明永要求全体监察官要认真学习领会夏书记的讲话精神,不断增强监察官的责任感、荣誉感,牢记监察官法规定的六项职责、九项义务,以担当的精神、昂扬的姿态、严实的作风履职尽责,在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学校“特色鲜明、走在前列”高水平大学的建设中彰显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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