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全国著名法学家、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教授做客法学院学术名家论坛,面向全校师生就“《民法典》编撰中的几个问题”做了精彩演讲。副校长张元利主持讲座。
房绍坤围绕着“总则编的逻辑结构”、“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地位”、“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债法总则的存废”等问题,向全校师生介绍了《民法典》编撰过程中的前沿问题。他指出:应以“民事权利”为逻辑主线连接总则的具体制度;界定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地位必须以意志形成机制为基础,兼顾社会发展需要;在总则编中规定诉讼时效制度,在物权法编中规定取得时效制度,这样安排符合民法的内在逻辑;基于《民法典》体系完整、民法与商法关系等方面的考量,《民法典》应独立设置债法总则编或采用折中的办法设债与合同法编。
在互动环节,房绍坤回应了师生的提问,并就民法的取得时效与国际法取得时效的关系、环境保护问题在《民法典》中的体现、人格权法独立成编等问题与师生进行了深入交流。
张元利作总结发言,他感谢房教授就我国《民法典》编撰过程中的热点问题所做的精彩阐述和分析。认为这次报告紧密联系国内外民法学相关理论前沿问题、学术动态与国际经验,报告深入浅出,房教授用简单平实的语言将浩繁的法律关系阐述清楚,不愧为全国优秀教师。这次报告让广大师生了解了我国《民法典》编撰的最新动态,启迪了思维、开拓了眼界,达到了预期效果。
法学院书记兼院长张鸣、副院长王金堂、院长助理赵玉增与法律系师生一起聆听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