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师生共同成长,6月13日下午,法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启动仪式暨师生见面会在崂山校区模拟法庭举行。纪委书记姚锋出席仪式并讲话,教务处、学生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法学院全体教师、学生代表参加了仪式。
姚锋在讲话中指出,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是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发挥高校教师在全员育人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大学生全面发展工作,顺应当前学校转型发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有效手段。姚锋对“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提出了三点希望:第一,导师要做学生的贴心人、引路人。要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家人,引导、启发、帮助学生做好大学阶段的生活规划与职业规划,指导学生制定行动计划与目标任务,不断激励学生进步。第二,同学们要利用好平台,实现自身的快速成长。本科生要尊重导师,具备团队意识,早参与、多参与导师的科研、教研活动。第三,导师与同学要教学相长、共同成长。导师要带领学生多参与暑期社会实习等社会调研活动,引领同学成长,与同学共同成长。
仪式上,法学院有关负责人宣读了《法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办法》《法学院本科生导师选配方案》,学生代表向每名导师呈送《拜师帖》,教务处、学生处负责同志向本科生导师赠送了《工作手册》。全体导师共同宣誓,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职责,为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启动仪式后的师生见面环节,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进行了热情交流。
据悉,从2017年起,法学院将为每一名本科生从一年级开始配备导师,更加精准有效地实现对学生的思想引领、能力培养、社会实践、职业规划和考研就业指导,进一步提高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五有”高水平大学和“双一流”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