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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同设立崂山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
作者:綦磊  审核:李卉 来源:法学院  编辑:付继航 点击:[] 日期:2021年04月07日

4月2日,青岛科技大学与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同举行崂山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揭牌仪式。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张鸿波,崂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臧雪梅,崂山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政一,法学院院长王金堂、党总支书记李卉等出席仪式。

张鸿波代表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和行政对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他对中心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委托社会组织的专职社工,开展合适成年人到场维权、社会调查、心理疏导、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等工作;二是组建心理咨询师团队,实施一对一的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矫治和未成年受害人的心理疏导和救助;三是健全跨部门合作机制,形成检察机关、学校、社区和家庭四位一体、无缝衔接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络。

臧雪梅在致辞中指出,检校合作成立“未成年人检察服务中心”,目的就是引入专业人才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被害人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有效利用社会力量,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崂山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是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在取得省级一流学科立项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强化专业特色,高水平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中心设立在青岛科技大学,由法学院法学和社会工作教师组成专业团队向检察机关提供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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