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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徐从德老师被评为首届山东省“齐鲁和谐使者”
作者:法学院  来源:  责任编辑:法学院  终审: 点击:[] 日期:2014年06月03日

近日,山东省“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评选出首届 “齐鲁和谐使者”,我校法学院社会工作系教师徐从德成功入选。

“齐鲁和谐使者”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突出的专门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管理期间享受政府津贴。“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残联等部门、单位组成“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省民政厅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山东省首届“齐鲁和谐使者”共评选出50人。来自我校和山东大学、青岛大学的4名高校教师获此殊荣。

徐从德简介:徐从德,男,法学院社工系教师。徐从德是我国第一批注册社工师,拥有12年社会工作一线服务经验。多年来,该同志积极投身于我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事业,并立足青岛实际,在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项目运作、机构管理、教育培训等领域开拓进取,先后策划实施了70多个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其中与社会福利院合作的老年社工服务项目于2012年获得民政部社工项目评选三等奖;先后担任青岛市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等7家机构的社会工作专业督导;策划实施了10次大型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积极推动青岛市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实践,为推动青岛市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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