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妇女理论研究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青岛邮电疗养院召开,我校妇委会主任田黎明研究员当选为青岛市妇女理论研究会第四届副会长。
会议听取了青岛市妇女理论研究会第三届会长、市妇联主席刘丽萍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青岛市妇女理论研究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青岛市妇女理论研究会第四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市政协副主席邵峰晶,市委社会组织工委副书记、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张志勤同志和市社科联副主席任银睦同志到会并讲话。我校共有10名妇女理论研究会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妇委会主任田黎明研究员当选市妇女理论研究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副会长,校妇委会委员政法学院法学系副主任曲天明副教授当选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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