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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我心目中的法律”演讲比赛落幕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终审: 点击:[] 日期:2008年10月30日

1028下午3点,政法学院在四方校区二号教学楼211教室举办“我心目中的法律”演讲比赛决赛。学院党总支书记吴守言、法学教研室老师宋敏,辅导员王春韦、梁全才和院学生会主席侯智坤担任此次比赛的评委。

比赛中,在1019初赛中晋级的12名选手再一次进行了激烈的角逐,畅谈了自己心目中的法律。比赛中同学们阐述了对于法律的认识:有的同学认为法律在其刚正不阿的外表下,同样有其温柔的一面,它并不总是人们眼中冷冰冰的手铐脚镣,也不是黑漆漆的牢房,而应该用恰似无情却有情来形容它,因为法律对罪犯的无情恰恰表明了它对受害者的有情;有的同学认为正是因为有了法律,人们才能在安定有序和谐的社会中自由的生活,法律代表了公平和正义,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利,法律是神圣的、理性的,更是不可侵犯的。

最后法学082班的王佩佩用她丰富的感情和较好的口才征服了在场的所有评委夺得本次比赛的冠军,法学081班的张楠和084班的王小朋获二等奖,三等奖由法学081班的李林翰和周伟以及082班的张莎莎获得。比赛结束后,宋敏老师对比赛进行了点评。

通过此次比赛,同学们锻炼了自己的逻辑思维与口才,加深了对于法律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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