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手捧一本书的感觉,咿咿呀呀的自我陶醉一番。也不一定会翻开;也不一定会在意内容;只是像情人一般的看着它,蓦然间也会生出执子之手白发不悔的感觉。 爱散文,爱诗词,爱小说,爱新闻,甚至爱上路边的广告。于我来说,读书就是游园,尽兴就好,不必强求什么中心明确,也不必强求什么抑扬顿挫,只求在灯火阑珊时默然回首能暗自欢心就好。
极爱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那个疯女人有一句话挺贴心--------‘刻意的东西,就连风景都得寻寻切切,寻找的东西,往往不一定找到,却很累人’。
爱读书的多少会显得有些木讷。当然,要分场合,若是在灯红酒绿的酒吧或追名逐利的商场,读书人自然会显得笨笨的不知所措,像先天失聪的幼婴,茫然的目睹摇晃的世界。但要是换换,对,换换,换成暮春之初,迁客骚人相与会于亭中;觥筹交错,伴一首江南小曲;添一位倾城佳人;彼此放浪形骸,嬉笑怒骂,岂不乐哉。
也许,读书是一种欲望。就像贪欲,爱欲以及一切人类与生而来的欲望。有人求多,非觉读遍五湖四海天下之字才觉安心,像是要把海边的所有贝壳尽收囊中。而有些人,如我,不爱多却也不嫌多,求精求细,集三千宠爱于一身,一篇文字看过千遍也不觉疲。就算偶尔纳纳新宠,也终究是在意故人。这欲望看似疯狂呢,然而疯就疯吧,谁管呢?
黛玉宝玉曾共读西厢,宝玉也曾被逼读些‘正经书’。正经书也罢,杂书也好,都是要瞧瞧的,要不岂不狭隘,岂不失了畅快?我就愿一边狂野奔放一边娇娇滴滴;一边汪洋恣肆一边小桥流水,就像把有限的时日乘以了二,自我认为算是加寿了呢。
思绪又飞了,扯不回主题了吧。然而随性一文,要什么主题呢?不再是为了作文高分苛求的开章结尾;亦不是为了利益的畏畏缩缩,为了一场梦,一场书梦一场痴,如此而已,搁笔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