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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纪委通报七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纪委  来源:  责任编辑:青岛市纪委  终审: 点击:[] 日期:2014年04月29日

 “五一节”、“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正风肃纪,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经市委同意,市纪委决定再通报一批近期查处的典型问题:

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借培训之机公款聚餐问题。2013年8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相关业务培训期间,组织参加培训人员在某酒店公款聚餐。

处理意见:责成市环保局党组给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行政科科长张山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环保局主要领导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诫勉谈话。

二、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李沧交易处公款宴请问题。2013年,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李沧交易处多次公款宴请有关单位。

处理意见:责成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党委给予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李沧交易处处长刘文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主要领导对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

三、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3年10月、11月,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超范围超标准违规接待宴请相关人员。

处理意见:责成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给予其办公室副主任于水善(负责接待工作)党内警告处分,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诫勉谈话。

四、平度市田庄镇机关干部接受企业宴请、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3年9月,田庄镇机关干部宿文林、刘书生、李秀蒲、李黎明到本镇习礼埠村处理某企业污染及排污导致农田内涝的信访案件后,中午接受该企业宴请并饮酒。

平度市纪委已对该违纪问题进行全市通报,并责成田庄镇党委、政府给予宿文林、刘书生、李秀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黎明行政记过处分。

五、市交通运输委所属公路工程处工作人员毛建华酒驾问题。2013年6月,市交通运输委公路工程处工作人员毛建华酒后驾驶管理服务单位车辆发生事故,被公安机关查处。

处理意见:待司法机关判决生效后再给予相关处分。

六、市民政局军休七中心公车管理不严、节日期间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4年4月5日,市民政局军休七中心办公室主任田永平违规使用公车(鲁UU8587)被群众举报,经查属实。

处理意见:责成市民政局纪委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中心主任付玉斌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直接责任人田永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城阳区交通局史忠学酒后驾车肇事问题。2013年6月,城阳区交通局调研员史忠学,酒后驾驶其管理服务单位车辆发生交通肇事致2人死亡,被公安机关查处,现已涉嫌交通肇事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处理。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城阳区纪委、区监察局已给予史忠学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自通报下发之日起,上述单位纪委(纪检组)到青岛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领取相关事实材料,抓紧进行处理,并于15个工作日内将处分决定报市纪委。

各级党的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切实担负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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