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经校党委批准,我校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14年3月29日召开。征集代表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本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代会正式代表有向教代会提交提案的权利。教代会代表向教代会提交提案,是反映教职工意愿、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各代表团要认真组织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教代会提交提案。
二、教代会代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提案权,坚持议大事、讲大局的原则,体现重要性、普遍性和现实性。纯属党派、团体内部问题,个人具体问题,各单位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和学校职权范围外的问题不列为提案。提案征集范围如下: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坚持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学生培养与管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加强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关于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关于反映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代表提案包括提案题目、情况分析、具体建议三部分,提出提案的同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措施。代表提案须使用大会统一制作的《青岛科技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案表》,严格按照一事一案、一案一表填写,不得数案一表。
四、代表提出提案须有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提案人、附议人须亲笔签名。代表提案先交代表团团长审核,各代表团相同或类似提案由代表团团长负责综合为一案。代表提案以代表团为单位统一交校工会。
五、各代表团须于2014年4月5日前,将代表提案交校工会办公室(图书馆楼5027室),联系电话:88957789,联系人:王声媛。
附:青岛科技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表
青岛科技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第十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委会
2014年3月24日